有人说,在一段感情中,最先认真动心的那个人就输了。
迟羡之一直以为,是自己先输了的。
他骨子里是个骄傲自负的人,是永远不会认输的那一个。
年轻的时候,头脑发热,沉浸在热恋之中,他从没觉得这是一件丢人的事。
可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,工作的压力,生活的繁琐,都压得他喘不上气,爱情的炙热已然冷却,他开始重新审视两个人之间的这段关系。
迟羡之自然清楚莫一卿对他的感情并不浅,甚至要比后来的他更多,但偏偏自尊心作祟。
而她的日记却告诉他,她早就爱上了他。
“2010年6月,是我第一次见到他,我喜欢上了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少年。”
而她留下的最后一封信也告诉他,她是有多么的爱他,甚至不用说一个“爱”字,就从字与字的缝隙里钻了出来。
莫一卿。
普普通通的三个字,在他的青春里发着耀眼的光,现在却成为他看一眼就会心痛的名字。
迟羡之将她的信来来回回看了数遍。
莫一卿的字体很漂亮,也很工整,可是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,很多字甚至都不在一条平行线上。
信纸上还有点点斑驳干涸的血迹,褐红色的。
但迟羡之知道,这是莫一卿亲手写的,她习惯在每一个竖的尾端勾一下。
尽管身体上的病痛让她没有力气,但是她的写字习惯是不会改变的。
看完了信,他的心已经疼得麻木,眼泪也已经流干了。
迟羡之躺在地板上,很冷,刺骨的寒意只往他的骨髓里面钻,刺激着他的大脑一阵阵战栗。
“羡之哥。”他的耳边响起虚无缥缈的一声。
他偏过头去看,墙壁上还留有那日莫一卿烧照片之后留下的灼烧的黑色痕迹。
夜色里,那烧焦的图案看着有些可怖,他却什么都感觉不到。
莫一卿是真的狠了心要和他断了,他们过去十年的照片都被她烧了个精光,他连个残角都没找到。
她送给他的那些礼物,倒是都还在各自的位置,她没有拿走,也没有烧掉。
但迟羡之亲手把它们装在了一个大箱子里,封存在了某个柜子里。
他不敢看,不敢去回想那每一件礼物背后,他们甜蜜的过去。
那是她对他的情意,每一件都是,却被他一一明码标价,打上了价格。
感情就是感情,什么都不能用来衡量,尤其是金钱。
如果可以,迟羡之真的很想回到过去,给当时的他两巴掌。
眼眶中似乎又有什么涌了出来。
迟羡之抬起手臂,盖住了双眼,任由泪水浸湿他的衣袖。
“菡菡,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……”
悲寂的声音在空荡的屋子中响起,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。
十六岁的迟羡之喜欢十六岁的莫一卿,二十六岁的迟羡之却失去了二十六岁的莫一卿。
她说,他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生日和圣诞节在一天的莫一卿了。
迟羡之,再也没有莫一卿了。
他的脑海里蓦地闪过什么,他坐起身,打开手机,找出拟定“青春损失费”的那一天。
他记得……是圣诞节。
可他偏偏忘了,那天是她的生日。
迟羡之低低地笑起来,那笑声满含嘲讽。
他笑他那自以为是的深情,他笑他那狂妄自大的自尊心。
她的生日,他送了一份生日礼物,是她这十年来的青春损失费。
多么讽刺,多么荒唐。
不知道她离开的时候,有没有觉得终于自由了?
迟羡之自嘲地笑着,眼泪又源源不断的掉着。
他该做什么呢,他该怎么做才能弥补带给她的伤害?
做什么都太晚了,她不在了,再也不会回到他的身边了。
她还说,如果有来世,她希望可以和他擦肩而过。
她连来世他要弥补的机会都不给他。
莫一卿和迟羡之的故事,只有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