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……不可以……”我语无伦次,不停的摇头。
姜毅明却会错了意,用左手温柔擦去我的眼泪:“不嫌弃就好,那以后你养我呀。我退居二线了,不能操刀了。”
他的眼睛还是那么的亮晶晶,就好像他并不因为手筋断裂而难过,他只是担心我会嫌弃他。
看着我沉默流泪,他还在卖力地推销着自己:“虽然退居二线,可我已经发表了两篇优秀论文了,再熬一熬资历就能竞选科室主任,挣得也不会太少的。我只是现在还在恢复期,等手再恢复恢复,日常生活是没问题的。”
“许黎你放心,我不会成为你的拖累。我还能早点下班,在家里给你做饭吃,我可以找许阿姨学的,你爱吃什么我就学什么。”
“我……”
我泣不成声,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。
这样的我,怎么值得他拼尽全力,想用余生去照顾?
这样的他,尽管他再也不能平稳的拿起那把银光闪烁的手术刀,可他依旧是我的太阳。
从这天起,我们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。
姜毅明仿佛没有安全感的狗狗,一遍又一遍的问我,“我们是在一起了吗?”
我一次又一次的回答他,或者点头。
他高兴的像是个孩子,仿佛从此不能再拿起手术刀,他毫不在意般。
我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才能深入到深山把我救出来,我问他时,他只是轻轻摇头不肯多言。
我只知道,我被他救赎了,被人民警察救回来了,我从那个深山里逃出来了。
对于那九十天的黑暗,我想过要不要去复仇,要不要去杀了那个把我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男人。
毕竟就算他被抓了,可以他的罪行,也不足够判死刑。
我浑身的伤加起来,并不构成法律定义伤的轻伤,而他所犯下的罪行,不过七年就能出来了。
或许是看出我眼底的恨,姜毅明抚摸着我的手,告诉我,“恶人自由天收,他会被判死刑。”
在我疑惑的眼光中,他告诉我:“他杀人了,尸体就被埋在猪圈里。”
我这才知道,我逃出来了,谢诗瑶却永远定格在她二十二岁的那年。
猪圈里的尸体,是她。
或许当我受屈辱时她也在愤恨着,或许那男人眼角的伤痕就是她的杰作。
姜毅明告诉我,我被救一周后,谢叔叔带队从猪圈里挖出一具年轻女性的骸骨。
经过化验,确定了这名死者证实失踪多年的谢诗瑶。
那个刚强了一辈子的男人,亲手挖出了女儿骸骨的时候,得有多痛啊!
许阿姨得知这一消息,哭的近乎昏厥过去,她彻底没有了盼望。
就在许阿姨抱着谢诗瑶那年生日穿着的公主裙登上天台时,事情迎来了转机。
大道五十,天衍四十九,遁去其一,一线生机。
谁能想到呢,我居然是许阿姨那下落不明的大女儿——谢晨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