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天光微熹。
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,一步步穿过薄雾,走入浓荫蔽天的森林。这片沉寂之地,仿佛另一个世界。
肃穆的祭坛,悄然俯视这名不速之客。
寨神,以及所有沉睡在此的亡灵们,我无意打扰你们的安宁,冒昧闯入,只求能让一个生于这片土地的美丽灵魂得到安息。如果有什么灾与罪,请降于我一人之身。
湖水之畔,男人颔首,长身伫立,双手合十。渐亮的天光之下,如镜的湖面倒映出他的身影,孤寂,肃杀。然后,他向森林深处走去,脚步坚定。
祭坛之后,有一条小径,因为昨天下过雨,路面仍是潮湿泥泞。两旁是不知何年何月种下的芭蕉与甘蔗。走了大约二十分钟,程立蹲下来,轻轻揭开一片树叶——四分之一大小的鞋印。
一路而来,那人都将足迹清理得很干净。但再完美的处理,也会留下痕迹。
他站起身,仔细查看四周的植物,撩开了一片芭蕉叶,朝右前方走去。
他动作很慢,轻轻推开一路上的枝叶,几乎没有声音,直到快接近另一片高大树林时,才突然止步。
在离他双脚十厘米之处,一根两头绑在芭蕉树上的丝线悬着,一端挂着一只铃铛。如果不仔细看,几乎无法发觉丝线的存在。
程立抬脚跨过丝线,冰冷的黑眸望向倚在树下的男人。
几乎同时,对方睁开眼,迅速站起身,右手已经握住一柄明亮的匕首。
“程队,久违了,你比我想象中快。”那人开口,声音阴沉,他严重毁容,右脸有一道很深很长的疤痕,自耳边到嘴角,显得他面目可怖。
“我认识你吗?”程立冷冷出声。
“程队何等身份,当然不会记得我们这些小人物。”那人笑声嘶哑,“三年前那场火拼,那些死去的鬼魂,有没有到你的梦里来找过你?那里面,年纪最小的人才17岁。”
“白风是你什么人?”程立盯着他,沉静出声,脑子里迅速闪过当年那些毒贩的脸。其中一个叫白风的男孩,虽然还没成年,但已经犯案累累。
“我弟弟。”那人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。
“你是白林,”程立准确地叫出了他的名字,语气仿佛结着冰,“他罪有应得,而你,躲得过当年,躲不过现在。”
“收起你那副正气凛然的样子,你以为你和我们有什么不同?”白林望着他,眼里满是恨意,“你的双手,也沾满了鲜血,永远都洗不掉。当年,我看着我弟弟被你们的手雷炸死,他的眼珠,飞到我面前的地上,那样看着我,一直看着我……”
“我从来没想过能洗掉我手上的血。”程立面无表情,抬手将枪口对准了白林,“是你杀了冯贵平?为什么?”
“他看见了不该看的,说了不该说的,自然该死。”
“你是说,他告诉了我关于白狐的消息?”
“程队,不要套我话,不要妄想从我这里知道一丝一毫你想找的答案,”白林阴阳怪气地笑着,“哦,我差点忘了,你也失去了你的女人。怎么样,你心里是什么滋味?你是不是很想知道,害死她的人在哪里?”
程立握紧了枪,冰沉的黑眸里瞬间起了风暴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无能为力,就像当初那样?”白林的笑声越发放肆,在寂静的森林里,令人毛骨悚然,“来啊,杀了我,好平息你心里的愤怒与不平。”
程立站在那里,仿佛一尊沉默的雕像,足足有半分钟。随后,他有了动作。在白林惊疑的目光里,他缓缓垂下握枪的手臂。
“我不会杀你,”他语气平静,“我会带你回局里。”
下一秒,他看见白林眼里闪过一丝诡异的光,他心里一沉,疾步上前,但已经来不及。白林的颈间瞬间喷出了血柱——他亲手割断了自己的脖子,沉重的身体随即缓缓瘫在地上。
“你永远……不会解脱。”咽气的那刻,他死死地盯着程立,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,从嘴里挤出了这句话。
当天上午,沈寻跟着张子宁回到景清市里,先去医院检查了下伤口和身体状况,确认一切正常,又一起回到局里。
“程队回来了吗?”快下车的时候,沈寻状似无意地问。
“他没跟你说吗?”张子宁有点惊讶地看着她,心想,你们的关系应该更近呀。
“他跟我说什么?”沈寻一头雾水。
张子宁立即脑补——程立性格向来冷沉,估计谈恋爱也不会像别人那么肉麻黏腻,不想让沈寻知道太多也是不想让她担心,于是笑了笑:“哦,他还没回来呢。”
沈寻点点头,下了车。
这一天沈寻几乎窝在自己宿舍,整理之前的采访备忘和稿子。只是有时会忍不住点开微信,刷朋友圈,扫一下工作群,但最后手指总会落在那个名字上,Morpheus。明明知道,和他的对话就是那些,明明知道他并没有发新的信息过来,可还是不由自主,一看再看。想要和他说点什么,问他在哪里,一切可好,每次打上两三个字,却又觉得怎么都不合适,还是删掉。
王小美记挂她手臂有伤,中午给她买了饭菜送上来,晚上又到宿舍陪她一起吃饭。
沈寻边吃饭,便觉得小姑娘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自己的脸上,边忍不住笑了:“我脸上开花啦,你一直这么看着我?”
“就是觉得你挺好看的。”小美脸一红,有点不好意思。她心里感叹,从外形来说,寻姐和程队确实是绝配啊,一个娇柔甜美,一个高大俊酷。想到这里,她脑海里浮起张子宁说的那句“老大和寻姐亲过了”,情不自禁地联想出一幅画面,顿时脸更红了。
见沈寻狐疑地瞅着她,她一急,冒出一句:“寻姐,你不怕程队吗?”
“为什么怕他?”沈寻挑眉,“他人挺好的呀。”
“嗯,他人是挺好的,就是不大爱笑,气场太强,”小美点点头,“我们都觉得他是个好老大,但还是有点怕他。”
沈寻瞅着小姑娘红着脸吞吞吐吐的样子,直接就冒出一句:“怎么了,你喜欢他呀?”
“我……”王小美被饭呛到,咳嗽了好几下,放下筷子连连摆手,脸更是红得像番茄,“我不喜欢他,不是,我喜欢他,但不是男女间那种喜欢,寻姐,你可千万别误会……”
“好啦,我知道了,”沈寻被逗乐了,拍拍她的背,给她递上水,“瞧你急的。”
“局里是有不少女同事喜欢他,”王小美喝了一口水补充道,“不过我不算,程队这型的,不是谁都能消受得起,之前追过他的,也全都阵亡了。”
沈寻一笑:“他脸上就差写一句‘谢绝追求’了。”
王小美点点头,看着她的目光里带着崇敬,把到嘴边的话咽到了肚子里——不管怎样,你不仅没阵亡,还亲到了老大呀。
“寻姐,你在这边采访任务完成了,就会走吧。”她意识到了这个重要情况。
“嗯,毕竟我工作单位在北京啊。”沈寻回答。
“哦。”王小美表情有点黯然。两地分居,好像不大好。
沈寻以为她是舍不得自己,于是摸了摸她脑袋:“我争取尽量多回来。”
小美连连点头:“必须哦。”
吃过晚饭,小美就收拾好离开了。到了八点多,沈寻决定出去散散步,刚到楼下没走出多远,就看到江北拎着个超市塑料袋迎面走来。
“你回来了?”她打招呼。
江北应了一声:“刚去了趟超市,程队让我给他捎条烟,我送过去。”
“他回来了?”
“嗯,他下午回来的,跟刘局汇报后就一直一个人练枪。”
沈寻点点头,和江北错身时却又叫住了他,用手指了指楼上:“我给他送过去吧。”
江北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立刻把塑料袋递给了她: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“不麻烦。”沈寻笑眯眯地和他告别,拎着袋子就上了楼。
江北望着她的背影,有点纠结要不要提醒她程队心情很差,但一犹豫,她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远了,他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到了程立宿舍的门口,沈寻顺了顺刘海,就敲了门。
敲了三下,没动静。她又敲了三下。
“没锁,进来吧。”低沉的声音自里面传来。
她推门而入,却一下愣在门口,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。
程立背对她站着,赤裸着上身,只穿了条拳击短裤,正拿着一条毛巾擦头发。有水珠自他的后颈滑落,一路到宽阔坚实的背部、没有一丝赘肉的后腰,随着他抬手的动作,手臂与肩膀的肌肉更是拉出完美的线条。
空气中有洗发水和沐浴液的清香,大概是他刚洗完澡。
晕,这画面也太香艳了。走还是留?沈寻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。
大概是察觉了异常的安静,程立转过身来,四目相对间,他眉心一蹙,声音有点冷:“怎么是你?”
“我替江北给你送烟,”沈寻讷讷开口,“sorry啊,不知道你在洗澡。”
“关上门,过来,”程立望着她,黑眸幽暗,“我有话和你说。”
沈寻反手带上门,听到门锁扣上的声音,心头突然一紧。
她深吸了一口气,转身走近他,将手里的袋子放在一旁的椅子上。
程立拿了搭在椅子上的T恤套上身,走到靠墙的立柜前面,拿起上面一个装着饮料的玻璃杯喝了一口,掂着杯子,倚在书桌前看着她,目光如炬。
“你想跟我说什么?”沈寻忍不住清了下嗓子。
“你觉得呢?”他的声音凉凉的,却又带着点慵懒的性感,“你这么殷勤给我送烟,难道只是为了学雷锋吗?”
“就是……想来看看你。”沈寻抬头看着他,诚实地回答。
离得近了,能格外感觉到他的高大,好像她整个人都可以藏到他的身影里,小美说得没错,他这个人,给人的压迫感很强,从外在到性格都是。
可是,她迷恋他身上散发的这种气息,霸道、强势、危险。
他无声地笑了,微扬的嘴角勾起邪气的弧度。
沈寻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时,他也是这个样子。
“你看到了,”他放下杯子,倾身看着她,“是不是可以离开了?”
他的呼吸那么灼热,带着明显的酒意,沈寻这才意识到,那个玻璃杯里装的是威士忌,他今晚喝了多少?
她抬眼看着他,这才看清,那双深沉的黑眸里,跳跃着不知名的火焰。
心里有一个声音,提醒她应该逃走,可是,她却像是被催眠一样,踮起脚尖,吻上了他的唇。几乎在同一时间,他滚烫的舌侵袭了她的唇腔,带着近乎欺凌的态势攻城略地。在他的撩拨之下,她仿佛雨后的花朵,湿润、美丽,颤抖着,缓缓绽放。
她的意识一片模糊。只听见一堆东西跌落的声音,腰间被一双大掌扣住,举起,整个人被放在书桌上,又被庞大火热的身躯压下,陷入更深的迷乱。
一声娇吟从口中情不自禁地逸出,她蓦然睁眼,脸颊红似火,捉住他双臂,试图找回自己的理智。
“怎么,还要再考虑下?”淡淡的声音带着一些嘲讽,在头顶响起,“不是说,亲了我之后,下一步就是上我吗?”
她抬眼,却瞬间怔住,此刻凝视她的那双黑眸里满是怒火和寒意。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她有点狼狈地撑起身体,却发现自己衣衫凌乱,而他,整齐利落地退开了身。
“托你的福,整个局里都知道了,”他冷冷地看着她,“你朋友的那条信息,被张子宁看到了。”
他压了一天的火。先是早上白林在他面前自尽的事,回到局里,没多久就知道了大家在传的八卦。而临到晚上,这个女人居然还来找他麻烦。
“所以,你刚才是故意的?”不知是因为骤离他的体温,还是因为他的话,沈寻觉得浑身发冷。
“怎么,如了你的愿,让你回京跟你朋友报喜不好吗?”他讽笑,“你要的不就是这个吗?想睡,说一声就是。”
“你浑蛋。”沈寻瞪着他,脸色发白。
“我浑蛋?”程立点了一根烟,隔着烟雾望着她,“难道我猜错了,你还打算一辈子待着这儿,非我不嫁?不能吧,沈寻,我看过你的资料,你从12岁起就在国外生活,都算香蕉人了,这么单纯保守不是你的风格吧?”
他的语气,刻薄到了极点。
眼里一热,沈寻咬唇忍住,跳下书桌就往外走。
程立一把捉住了她,却正好捏在她的手臂伤处,沈寻忍不住叫出声,疼得弓起了腰,眼泪也得到了借口,瞬间冒了出来。
程立立刻收回手,黑眸里闪过一丝懊恼。
一滴泪珠落在了地面,晕开,第二、第三滴接连落下。
程立瞪着地上那星点泪迹,突然有点烦躁。他说不出那心头突然泛起的疼是因为什么。明明感觉很轻微,却又那么难以忍受。
他看见沈寻站起身,被泪水浸红的水眸直直望着他。
“程立,你不是生我的气,你只是因为查案无果,又一次失望,所以迁怒于我,”她的嗓音低哑,“你敢说,你刚才对我没感觉吗?”
程立瞪着她,沉着脸没有回答。
“一个没有勇气开始新的人生的人,又有什么能力去承担过去?”她的目光里,有委屈、有倔强、有挑衅。
他被瞬间刺痛。
“你多虑了,沈寻,”他声音冷酷,“我的人生,和你有什么关系?”
“小美呢?”一大早,程立走进办公室,扫了一眼,淡声问。
“被刘局叫过去了。”江北答。
程立点点头,又看了眼王小美旁边那个工位,桌上笔记本电脑是锁屏状态。
“寻姐也一起过去了,”张子宁一边打量着他的神色,一边补充,“刘局说等你来了让你也去找下他。”
“嗯。”程立轻应了一声,出了门。
“你昨天下午去哪儿了?”刘征明一看见他,就皱眉发问,“一跟我汇报完就不见人影了。”
“练枪去了,”程立在他对面坐下,掂着桌上的镇纸玩,“你找我有事?”
“新局长上任,你也不知道露个面。”
“不早就知道人家会来吗?”程立淡声道,“迟早也会见,再说,谁当局长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
“他可是本市至今为止最年轻的局长,”刘征明有些感慨,“确实不简单。”
“怎么,嫉妒了?”程立一笑。
“我都快退休的岁数了,我嫉妒什么啊,”刘征明瞪眼,“这儿能来年轻有为的干部,是好事。你以后应该多跟他保持沟通,我相信你们在工作上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。”
程立挑眉,没说话。
“你队里的王小美,一早跟林局去戒毒所慰问了,林局听说有记者在,也特地点了小沈的名。”刘征明一边补充,一边给他倒了杯茶。
“积极,挺会搞宣传。”程立嘴角轻扬,拿起了杯子。
“听说,你和小沈有情况?”刘征明突然问。
“你就不怕我喷出来,”程立咽下茶水,眉目间有些无奈,“一言难尽,但我们真的没什么。”
“没什么怎么还可能亲上?”作为雷厉风行的老警察,刘征明说话风格很直接。
“领导,你确定要在工作时间和我八卦?”程立头疼地揉了揉眉心。
“我是很严肃地关心同事的工作状态。”
“行了吧你,”程立轻嗤,黑眸瞅着他,“我和她才认识几天啊,那小丫头就是一时脑子发昏,离开这儿就好了。”
“那可未必,我当初跟你老嫂子也是一见钟情呢,我看姑娘不错,凡事也挺认真的,”刘征明递给他一支烟,“她既然对你有心,你就尝试下,不要年纪轻轻活得跟和尚似的。”
“谁说我活得跟和尚似的了?我不良嗜好多着呢,”程立点了火,语气微沉,“她来这里,只是偶然。”
“你在这里,也不是必然。”
程立吸了口烟,抬起眼:“刘局,你这是在动摇军心吗?”
“什么军心,我就说你自己那颗心。”
“没戏,”程立嘴角轻扯,“我跟她就不是一路人。”
至于心,他也没有了。
阳光很好。戒毒所的走廊里,穿着同色衣服的未成年吸毒人员或站或立,有的在聊天笑闹,有的在下棋看书,有的只是静静地晒着太阳。
“好看吗?”沈寻看着靠墙的一个女孩子,指了指她手中的书,是《飘》。
女孩抬头,黑白分明的眼眸看着她,点点头。
“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,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。不管怎样,明天又是新的一天。”沈寻微笑,“我也很喜欢这本书,许多年前,看了好几遍,有些句子都背得很熟了。”
女孩仍是沉默地看着她,欲言又止。
“你几岁了,叫什么名字?”感觉到她有交流的欲望,沈寻又问。
“14岁,罗心雨。”女孩轻声说。
“名字很美,”沈寻凝视她稚嫩却又透着娇俏的少女脸庞,“跟你人一样。”
“谢谢。”罗心雨的脸上浮起一丝羞涩,她合上了书,放在自己腿边。
沈寻看清了她的手背,顿时一怔。那双白嫩的手上,全是斑斑点点的伤痕。
注意到了她的目光,罗心雨下意识地把双手藏到了身侧,沉默了一下,又缓缓出声:“是我爸用烟头烫的,他逼我给他买毒品。”
沈寻心口一颤:“然后你自己也吸了?”
“我不肯,他逼我吸的,”女孩咬唇,低头掩饰眼里的泪光,“当初我妈受不了他吸毒,跑了,留下我跟他。”
“你吸了多久了?”沈寻问。
“一年,三个月前我爸死了,我被一个警察叔叔带到了这里。”罗心雨擦了一下眼泪,抬起头,“姐姐,你也是警察吗?”
“我不是,我是记者。”沈寻答。
“那你一定写文章写得很好,”罗心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,“我也很喜欢写作文。”
“很棒啊,继续坚持。”沈寻笑。
“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?”罗心雨问。
“你说。”
“我想要妈妈回来看我,”罗心雨把伤痕累累的双手伸出来,“姐姐,如果你拍下我的照片,把我写在报道上,我妈妈看到了,会回来找我吗?”
沈寻喉中哽咽,鼻间泛起酸意。
“寻姐,林局他们要走啦。”王小美在走廊那头喊了她一声。
沈寻应了一声,朝罗心雨扬了扬手机:“我会完成你的心愿。”
手机里,有她刚才给罗心雨拍的照片。
“再见,”她抚抚女孩的头发,“加油。”
走出去很远,她回头,看见罗心雨还站在走廊那边望着她,她停住脚步,又挥了挥手。
刚坐进局里的商务车里,沈寻就听到了微信提示音。她点开一看,却是来自坐在身旁的王小美的。
“可惜了,你刚才没看到林局和戒毒所领导聊天时那谈笑风生的样子,简直迷死人。”
沈寻瞅了一眼前座的男人,也就是这条微信的男主角局长林聿,嘴角忍不住扬起,在一堆花痴的表情下面回复了一句:“原来你喜欢这型,但是他对你而言是大叔了吧。”
“我就是纯欣赏,没想到新来的局长这么帅,尤其他那双眼睛,简直会放电,一笑起来,更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。”小美激动地补充。
“你们这些孩子就是天真,容易被外表所惑,”沈寻抬头,看了一眼男人清俊斯文的侧颜,无声地叹了口气,回复道,“以他的年纪,坐到本市公安局局长的位置上,绝对是笑面虎一只。”
回到局里,林聿先下了车,但没有先行离开,而是站在一旁,耐心地等她们下了车。
“王小美同志,辛苦你了啊。”他微笑,声音温和。
“不辛苦,分内事,”小美的脸一红,在微信上那股花痴劲儿全都换成了此刻的手足无措,“林局再见,我先回办公室了。”
沈寻瞅着她一溜烟儿小跑而去的背影,忍不住乐了,也跟着往办公楼走。
“丫头,你的本子不要了?”林聿的声音在她身后缓缓扬起。
沈寻转过头,看见他正从座位上拿起一个记录本。
“哦,谢谢林局。”她接过来,笑了笑,又要走。
“还跟我装不熟呢,”低沉慵懒的声音再度扬起,“连声小舅也不叫,在外面混野了吧你?”
沈寻止住脚步,看着一步步走近的林聿,干笑一声:“必须装,不然影响不好。”
“什么影响?”林聿睨着她,“我是给沈大记者你丢人了还是怎么的?”
“哪能啊,是我给您丢人了,”沈寻皱着小脸,“哎,你说郑书春是不是坑我呢,她是你老同学,她早就听到风声你可能会调来吧?所以她就趁机把我发配到这里?”
林聿轻哼了一声:“我又不需要你们给我做宣传。我告诉你,你的报道里敢有一个字提到我,我找你算账。”
“那你今天叫上我干什么呀?人家还以为你新官上任特能炒作呢。”
“我管别人说什么呢。好久不见,我特别想念我外甥女,不行吗?”林聿看着她,笑得格外温柔和气,他抬手冲着她鼻尖指了指,“听说你要在这儿至少待一个月吧,在我的地盘,你给我乖乖的,要是瞎捣乱,小心我治你。”
这老狐狸。沈寻无语,撇着嘴抬头望着他。
“没用,”林聿摇头,“别摆出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,骗你姥爷行,我就算了,我还不知道你什么鬼灵精德行。”
“你也好不到哪儿去。”沈寻知道,她这个小舅,绝对的天使面孔魔鬼心肠。
“程队,那是新来的林局和寻姐吧。”张子宁一边望着树下两个人,一边和程立往前走,“他们好像聊得挺愉快的。”
远远望去,男的清俊挺拔,女的娇俏纤细,两人相对说笑着,气氛美好。
程立没说话,戴着黑色墨镜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。
“咱们要去打个招呼吗?”张子宁忍不住问。
“没空。”程立冷冷道。
“小舅,我问你借辆车呗,”正要和林聿道别,沈寻又想起一件事,“我有个采访对象,在附近的小镇。”
“安全吗?我派个人送你去?”
“不用,没有什么危险,而且我工作时一个人闯荡惯了,多个人陪着反而不自在。”沈寻摆摆手。
“行吧。”林聿点点头,“你要用车的时候给我发微信。”
“谢谢。”得着了好处,沈寻欢快地朝他笑了笑,插着口袋往办公楼走,却在看到迎面而来的男人时,笑容僵在脸上。
她的反应也直接落入程立的眼里,墨镜后的黑眸微沉。
只是数秒间,沈寻侧过脸,避开和他的对视。
——我的人生,和你有什么关系?
昨晚,他无情的话语,分明还在耳边回响。
说没有受伤的感觉,那是骗人的。
从小到大,在异性方面,她从没受过这种苛待和漠视。可人就是贱啊,越是难得到,越是想要。
她一言不发,和他擦肩而过。那一霎间,心中泛起一丝刺痛。
“寻姐?”张子宁打招呼的手停在半空,因为被忽略而一头雾水,他转头看了看沈寻的背影,又看向程立似乎有些阴沉的侧脸——这是什么情况?
对于张子宁的不解目光,程立视而不见,继续往前走。却见新局长朝这边一侧首,微笑点头:“程队?”
林聿打量着对面的后生,他翻过人事档案,即使对方戴着墨镜,那股气势仍和履历照片上一样桀骜不驯。嗯,身高一米八五,光是勇猛外形就足以震慑人,还是硕士双学位,胆色智力兼具,所以战功累累。
他心细如发,瞧见了刚才沈寻和程立擦肩时都没有互打招呼。这没道理,沈寻过来是做禁毒专题的报道,照说最熟悉的人应该就是这位大队长,是什么原因,让他那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外甥女,跟只小刺猬一样别扭?
“林局您好。”程立摘下墨镜,同他握手,不卑不亢。
“百闻不如一见。”林聿微笑,掌心相触,坚硬处是厚茧,腥风血雨里磨出来的印记。
“彼此彼此。”程立声音平静,不高不低。
“同心协力,互相支持。”林聿凝视眼前这张冷峻的脸庞,阳光落在那人额上,衬得那双眼越发明亮锋利——就像曾经的自己。说的是平淡无奇的客套话,寥寥数字,曾经,多少兄弟手足,师长战友,彼此间都说过这样的话,到后来,都没能一起走到最后。就比如,眼前这个男人,为自己尸骨无存的恋人立了一座衣冠冢,年年都去看望。
林聿收回手:“去忙吧,回头见。”
程立颔首,与他告别。
“可知我曾为你洒过泪,今天仍感悲痛。愿我可不记起以往的事,让我心将痴情放松……几多痴心枉种,我内心中多悲痛,从前事似万重,多少柔情多少梦,已随水和风中轻轻送……”
街头的理发店里,传来哀怨老歌,和着家长里短,八卦声声。
“听说,中了十几刀呢,死不瞑目。”
“十几刀啊,这么惨,能瞑目吗……唉,早就说过干他那行没有好下场,你看吧。”
“可怜了阿娟,年纪轻轻就守了寡。”
“当初也劝过她,那样的男人不能嫁,就是不听。阿红,你记住哦,一定要好好读书,听话,不要学你娟姐那样。”
“好在没孩子,还是可以改嫁的。”
“难说,你看她那个丢了魂的样子……”
沈寻走过坐在街头闲言碎语的三姑六婆,迈进小卖铺:“一瓶矿泉水,谢谢。”
坐在里面的女人低着头,仿佛没有听见。等沈寻重复了一遍,她才大梦初醒般地站起身,手忙脚乱地从地上一个纸箱里拿出一瓶水,递过来。
“一块五,”她低声说,抬头看见沈寻后表情一怔,“是你?”
“方不方便,我们聊一聊?”沈寻开口,凝视她憔悴的脸色。
“找你三块五,”李娟语气冷淡,“小姐,我的命运都已经被你说中,你还想聊什么,预测我后半生吗?不用了,外面那些人也已经替我算得很清楚了,我都听得见。”
“对不起。”沈寻看着她,语气诚恳。
“不用说对不起,”李娟坐下来,面带自嘲,“路是我自己选的,人是我自己挑的,事到如今,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笑话我,我不在乎。”
“不在乎?”一道粗哑的嗓音插了进来,“你再不在乎,你男人欠的钱还是要还的啊。”
一胖一瘦两个男人进了门,在沈寻身旁站定,脸上皮笑肉不笑,目光却透着凶狠:“总共两万,你今天要是不给,我们就把这铺子砸了。”
李娟猛地站起身,脸色发白:“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,你们给我留下铺子,我可以慢慢还。”
“你慢慢还?”胖子冷笑了一声,“好啊,下个月还就三万,你愿不愿意?你男人死了,不是还有娘家吗?”
“不许你们去骚扰我娘家!”李娟像被咬到一样,激动地喊出声。
“那就赶紧还钱——”
“我这里有两千块,”沈寻从包里翻出一沓钱,递到胖子眼前,“你们先拿走,行不行?”
“不——”李娟的话还没出口,胖子就一把将钱抢到手里,猥琐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沈寻,又扫向李娟,“这不还有个金主嘛,行,今天就这样,回头我再来找你,下次可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。”
待两人走出视线,李娟仍然气得浑身发抖。她颓然地坐下来,捂住脸,泪水顺着指缝溢出。
沈寻沉默站在一旁,等她情绪平复。
对面店里的歌声依然在飘:“风中风中心里冷风,吹失了梦,事未过去就已失踪……过去的心火般灼热,今天已变了冰冻……”
她掏出打火机,点燃了一支烟,放到嘴边。
待沈寻烟抽尽,李娟也止住了泪水,拉开了抽屉,数出零零碎碎的一沓钱,递了过来:“这里有九百块,先还给你,你把手机号给我下,剩下的我凑足了再给你。”
“不如就当我花钱买故事,”沈寻轻轻推开,“放心,我会匿名。”
“这点烂故事也值两千块吗?”李娟自嘲一笑,她咬咬牙,大概权衡了一下,终是把钱收了回去,“你想知道什么?”
“他没留点钱给你吗?”沈寻问。
“有的,之前家里还藏了七万块现金,只是他一走,已经连着来了几拨要债的,都掏空了。”
“怎么会欠下这么多钱?”沈寻迟疑了一下,还是问道,“买粉欠的?”
“买粉哪会容许你赊账,”李娟摇头,“贵平虽然会跑腿送货,但他自己从来不碰,是他有两个兄弟已经成瘾,借钱吸毒,他讲义气,自不量力地替他们担保。”
“我只剩下这栋房产,但估计变卖了也不够抵债。”循着李娟的视线,沈寻也打量了下这栋小二层楼,下面是小铺子,上面就是他们夫妻俩的住处,家具简单,收拾得还算整齐。
“你没想过离开?”沈寻看着她发间簪着一朵小白花。
“想过,”李娟轻叹了一声,“只是这两天,还是像在做梦,想着梦一醒,也许他就会回来。他说过,想要一个孩子,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忍着不吸毒的原因。”
“沈小姐,你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?贵平的东西,几乎都被警察搜了去,说是证物,要仔细查看,才能判断是否可以尽数还我。”李娟仰起头,努力眨去眼眶里满溢的泪,“他就这样横尸郊外,谁都想从他的死里挖出点东西出来,可我呢,我才是最需要一个交代的人。”
“当然,谁都认为我活该,是我自己挑的老公。”她笑了笑,脸上满是苦涩,“那年我还上高一,他堵在校门口,带着一帮小兄弟,叼着一支烟,似笑非笑地看着我……呵呵,小时候不懂事,古惑仔电影看太多,以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机会成为老大,呼风唤雨,吃香喝辣。而我,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。贵平这个人……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,色厉内荏。他心软,做不来真正的坏事。可那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呀,越走越远,越走越深,脱不开身,却又混不到出头日。”
沈寻靠着门框,静静看着眼前这个女人。
白裙飘飘的年纪,多容易迷眼。那个人邪气一笑,就可以为他赴汤蹈火。
多年之后,已为人妇的女同学们聚首,闲话家常间提起:你们还记不记得高三(2)班的那朵班花?
哦,你说李娟啊,记得,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混黑社会的,听说老公后来被人砍死了。
啊,好可怕。哎,这家餐厅的菜不错。
嗯嗯,是呢,下次带我老公来吃。
人世间几番笑闹,谁会记得她曾经奋不顾身的爱情。
沈寻的目光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,她想起那天在客栈,冯贵平带血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腕,弄脏了她的鞋。那时候,这个男人之于她,只是一摊卑微的、令人厌恶的血肉。却原来,再不堪的人,也曾背负一身沉重的温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