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着,他从怀里拿出手机给助理打了个电话:“去跟媒体打招呼,郑玉婷母女逼死人的消息,给我大肆炒!”
他非得要这两个女人身败名裂,不得好死!
一场春雨过后,整个城市草色渐青,枝头的花似乎也开始一夜盛放。
春风和暖,褪去了冬日最后一点点寒凉。
陆辛安这是第一次进到秦晴之前住的地下室。
从前他只是听说她搬到这里来了,只是远远看着她走进这个地方,却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。
这样阴暗狭仄的楼道,隔着一面墙还能听见楼道最里面有人吵架的声音。
嘈杂,贫穷,寒冷,脏乱是这个地方所有的形容词。
推开那间房门,里面冷冷清清。
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,秦晴留下来的东西都没有被收走。
房间很小,可是她把东西收拾得整整齐齐,屋子里插了一束半开的水仙花,幽幽泛出一股淡淡的清香。
从前,秦晴跟他一起住的时候,屋子里也经常有这样的味道。
可是自从她搬走以后,水仙花也枯萎了,房子里也没有了她留下的香味。
桌边放着一只白瓷杯,他一眼认出来,那是秦晴第一天搬进他家的时候买的。
她用了三年。
可是他记得,那只杯子已经被他摔碎了。
他伸手拿起来,才发现,这只杯子看起来很新,应该是刚买的。
那张简陋狭小的床,被铺得很整齐。
陆辛安这才发现,只要是她在的时候,他那里才像是个家的样子。
过去三年里,不管他将家里弄得多乱,她总会一点一点将她收拾得整整齐齐。
她从前总说,不管多难,总是要热爱这个世界的。
实际上,秦晴也确实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。
可是,就是这样一个人,前几天还给他打过电话,怎么突然就不在了?
这样的认知让陆辛安心里忽然泛起巨大的落差。
他让人将这里的东西全部都搬走,搬回他们从前一起住过的地方。
秦晴的东西并不多,大部分都还留在霍家的别墅。
上次她去拿东西的时候,他将她赶了出去。
可是现在,他终究是要将她带回来的。
也许是这三年里,也许是更久之前,陆辛安对秦晴就已经是动过心了的。
陆辛安清楚地记得,那一年,秦晴被她师傅第一次带进酒店时候的样子。
那么年轻,那么有活力,明明是四月艳阳天,阳光透过窗,耀目的阳光洒在她身上。
她浅笑着,嘴角勾勒出浅浅的梨涡,眼角微微带着笑意,就已经让整个四月黯然失色。
那时候,他也只不过是在人群里多看了她一眼,自以为跟这个人不会有什么瓜葛。
没想到那天以后,她会自己主动找上来,每次都给他带一盒她亲手做的点心。
一开始的时候,跟他说话,她都会红了脸,就算他从来不怎么搭理,她也从未气馁。
甚至,那时候她送来的吃的,他有时候会当着她的面扔掉。
后来渐渐的,她再送来的东西,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下意识地留在办公桌。
再后来会尝两口,最后,他甚至开始喜欢上吃她做的点心。
每天空闲下来的时候,他会坐在办公桌前,看着外面的太阳落下的轨迹,心里盘算着今天她会什么时候送来什么样的点心。
陆辛安长这么大从来不吃陌生人的东西,那是他第一次去信任一个人。
那时候,他心里是满足的。
直到三年前那件事的发生。